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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湘潭大学MPA上半年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5-12 10:10:22点击次数:4505次字号:T | T

关于2015级湘潭大学MPA上半年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上半年MPA答辩流程及要求


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

请符合答辩条件、并要求参加本次答辩的各级MPA学员,务必于32017:00之前将《公共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2015年上半年答辩申请》(附件1)发送至邮箱


XTUMPA@126.com。在办理答辩相关手续之前,请到校财务处核实、并交清学费。

二、申请答辩所需材料

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MPA学员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相关培养材料(附件2)、和答辩材料(附


5)、以及小论文复印件于4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MPA办公室(公共管理


学院2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TUMPA@126.com。另外,将《湘潭大学2014年申


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


XTUMPA@126.com

注意:1.所有纸质材料上交时不要装订,分类整理好即可;

2.需要导师签字之处,请自己联系导师签好。

三、学位论文检测

1. 由导师审稿、定稿之后,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机检)申请表》


(附件4),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于410日之前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202室)。

2. 学校对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请


各位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41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定稿发至邮箱


XTUMPA@126.com(文件请以“学号+姓名”命名)。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不能参加本次


学位论文答辩;第二次检测在论文答辩后进行,提交检测的论文也必须经导师


审核并同意。


3. 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已经定稿。学校将从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中随机


抽查部分电子文本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匿名评审结果有一份不合格,则视为


抽检不合格,无论答辩结果是否通过,本次都不能授予学位。

4. 检测结果将向全校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院、学科、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


导师姓名、文字复制比等信息。


四、论文答辩

拟于5月底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系方式:0731-58292642

2015年上半年毕业交流群群号:171194028

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39

编辑: 丽水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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