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丽水开放大学研究生教育丽水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详细内容新闻动态 返回

政策问答|在职研究生仍有最后机会获取全日制双证!

更新时间:2017-01-16 14:56:45点击次数:22645次字号:T | T

政策问答|在职研究生仍有最后机会获取全日制双证!(含中组部关于学历认定政策解析)

914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了今年11月后新招考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形式及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等内容,接下来通过进行解读《重磅解读|教育部突发文,在职双证研究生明年起将明确为“非全日制”!》,为大家解疑答惑!【温馨提示:本篇政策解读核心观点在:问题6


一、新政前关于学历性质有关问题

1、我去年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与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在职攻读某某大学MPA,毕业时可获双证(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请问我是全日制学历吗?

答:首先新政前,没有任何法规提及“全日制学历”定义,或者说法律意义上不存在“全日制学历”概念。

很多人提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中的“全日制”修饰的是普通高等学校,而非学历。而实际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法也不规范,因无法规出处。教育部正规行文提及时,一般用“普通高等学校或普通高校”(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1215日发布)国发[1986108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非正规行文偶尔用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但讲的内容全部指“普通高等学校”。——说明日常提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指的就是“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19961216日颁布)】第十七条 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说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指的是普通高校,非全日制高校指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等学校,区别于普通高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20014号)规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教育)

——由于你是通过全国统考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因此你的学习方式只能选择“普通全日制”(并未有“非全日制”法定概念可选)。

由此,网友问及的司法考试改革意见中获得法律职业资格条件要求提及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指该学生在普通高校的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其次,你具有“普通全日制学籍”,所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属“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

——说明只要在普通高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可注册普通全日制学籍,所获学历当然是“普通全日制”。这里可能有人会问,普通高校也有网络教育,也属于学历教育,为什么不能注册“全日制学籍”,原因在于普通高校的网络教育属于成人高等教育或开放大学范畴,不属于普通高等高校教育范畴。

再次你根本非“在职”学习,只是学校人性化给了你同时可以上班的机会。

《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暂行规定》([88]教研字026号)规定,“在国家招生计划内接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扩大优秀在职生源,按照社会实际需要培养研究生的有力措施。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你此种研究生属于上述政策中的“定向培养”,法定意义上是单位为了培养你,与学校商定招生培养事宜,同时你通过了全国统考分数达标被录取,单位同意你脱产在校读书,但毕业之后学校不负责安排就业(不发放报到证),你得回原单位工作。而实际操作中,学校方面为了更好的统筹教学及学生实际情况,把本来要周一到周五上的课,挪到周六日上,于是周一到周五你没事干,可以参加现有单位工作。从法定意义上,你是脱产在校学生,不参加周一到周五的工作的,学校这么做是充分运用政策空间给与三方最大利益。但切勿以为你就是“非脱产”就读,法定意义上,你仍然是一个“全脱产”在校就读的学生。

综上,由于你的录取在新规之前,学习形式根据规定应为普通全日制,入学后注册普通全日制学籍,毕业获得的证书为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证书(公共管理)。以上表述用的是官方行文用语。用非法定词语表述的话,你就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注意哦,全日制修饰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实际指的就是“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指硕士学位层次的研究生)。

2、我是一名公务员,请问为何我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定向培养获双证后,单位为何认定我是在职教育学历?

答:首先,干部学历由其所在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根据中组部政策及你情况,应认定为“在职教育”。

中组部关于学历认定的政策源于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说明,其规定:“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对干部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区分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如下: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他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根据以上解释,你属于不转工作和工资关系的学习,学历学位应按“在职教育”认定。

其次,中组部认定的只是你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而非学历属性问题。

根据中组部政策,“在职教育”是获得学历学位的一种方式但中组部没有也无资格对你的学历进行定性,比如称你的学历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有些党政部门公布干部简历时会写“在职研究生学历”,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并无“在职研究生学历”的称谓,因而也是不规范的);学历的定性仍应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来。所以,即使中组部认定你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是“在职教育”,但也并不改变你“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属性。也即,实务中,你依然是规范的、国家统招的、注册全日制学籍、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与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性质一致。

中组部是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它给出的学历认定政策只是在党政单位范畴内有效,事实上其也只是认定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没有越权对学历属性进行认定。宏观来看,它只是一个法律主体的内部管理政策而已;或者说,如果你是企业老板,你也可以让你的人事部门制定关于本单位职工的学历认定政策,但最多也就只能对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进行认定,虽然对获取学历学位方式的认定也有越权嫌疑,但毕竟你是企业主,如此而已。

综上,由于你在体制内工作,根据干部政策你获得学历学位的性质应为“在职教育”,但中组部的学历认定政策并不适用于全社会,对学历学位的获取方式以及属性认定,应遵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即,你离开体制,到民营企业、出国等,你的学历学位依然是正规的通过全国统考、普通全日制学习而获得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请问我在国企工作,在新规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定向培养获得的双证,我能报考国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公务员吗?

答:公务员招考从宏观上看,也只是某一类主体招聘员工,只是该主体是国家而已。报考公务员,首先要通读招考简章及有关指南或政策解释。国家关于公务员的招考,仅有大致法定的程序,具体政策及细则根据每年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略有修改。

2016年的国考政策规定:“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也即如果你是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2016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说明公务员招考只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两类,你显然属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而非你所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事实上如前面问题解读中所提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提法是不规范的。你看,2016年国考招考指南写的就很规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换句话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在公务员招考中的规范称谓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综上,你获得的双证,属于正规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要求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符合你所读专业及其他条件的职位,均可报考。

4、我是一名公务员,参加中央遴选,职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我定向培养获得的硕士研究生双证,符合条件吗?

答:根据政策,符合。新政出台前(9月14日前)没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概念2016年中央遴选公告是8月份发布,当时遴选职位上写的这个字眼是不规范的,当时该概念全称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定规范称呼就是“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该“全日制”字眼是为了区别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所获学历。因此,在当时,你的学历是符合条件的。

5、我是一名教师,是新政前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毕业能获双证的教育硕士,请问我的培养方式属于全日制吗?所获文凭能作为评定职称资格的依据吗?

答:根据前面政策解释,新政前你的培养方式只有“普通全日制”,招生培养及获得的双证与在校全脱产学生一致。所获双证符合职称评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新政后,研究生招生及就业有关问题

6、新政后,请问我们这些在职人员就只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了吗?

答:首先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如果在职考生能全脱产在校学习,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新政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在职人员全脱产在校学习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辞职,另外一种是暂还未取消的“定向培养”模式(依据:《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暂行规定》([88]教研字026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第八条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2016-09-14 来源:教育部)表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因原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即允许在职人员报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

——说明今年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仍允许存在定向培养模式。也即全日制跟非全日制均允许存在此种招生模式,再通俗一点讲就是:目前的政策仍允许在职考生以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最后获得全日制双证。而全脱产在校学习,就如本文问题1第三点阐述,学校可将本来周一到周五应该上的课程挪到周六日上,以达到学生、工作单位、学校三方利益最大化,但这并不代表你就不是全脱产在校学习学生。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95日发布,新政914日发布,新政一定程度上对前述文件进行了补充。由于政策的出台到完善仍需一段时间,今年政策难得出现模糊地带,这就给学校以及广大想获全日制双证的在职考生留下为数不多的机会,抓不住恐就不再有了,留给在职考生的时间不多了!要抓紧复习,相信政策允许,学校也是会灵活运用的,且待各高校招生简章出台!

新政中,我们也可了解到未来政策走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1988年出台的定向(委托)培养政策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今后在职人员若不辞职,将只能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7、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后学历学位证书是否能获得诸如机关事业单位认可?

答:新政后,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概念终于得到明确定义。今后用人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要招全日制研究生,那么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的,就不能应聘(或报考)了。但若没有注明的,即要求 硕士 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那么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是可以应聘(或报考)的。

新政出台后,涉及人事各项规定(包括职称政策)等对学历学位的要求都得重新明确,这也好,很多七八十年代出台的政策也有必要适应时代更新了。但可预见的是,虽然新政明确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法律地位,但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及政策的更新都需要一个漫长过程,非全日制研究生将不可避免遇到很多障碍,要在社会上昂首立足,仍需各方不断努力。


由于个人政策理论水平有限,以上解读难免有疏漏之处,恳求各位朋友谅解!小编将继续关注教育政策动态及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提供有效资讯,并在留言处与网友们互动,谢谢支持!

编辑: 丽水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教学教务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在线报名
研究生教育
招生信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