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丽水开放大学研究生教育丽水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教学教务 > 详细内容教学教务返回

【浙师大】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8-03 11:29:46点击次数:3695次字号:T | T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5月17日-19日,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510日前需提交的材料

1.按研究生院要求打印的完整的学位论文5本。

2.双面正反打印三位(或四位)专家论文评阅意见书各5份(在每份评阅意见书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

(二)5月24日前需提交的材料(答辩通过后)

1.《培养手册》一式2份,请填写完整,评语及签字都完成后上交。

2.《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输入文字的时候请不要破坏原有表格,不要增加表格页面;其中第五页直接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替换(决议书将通过QQ群发给大家),但要保留页码;统一以A4纸页面排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  

4.《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统一以A4纸页面排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导师签字后提交。

5.存档论文:纸质稿3本、电子稿WORDPDF格式各1份。要求必须是学位论文的最后定稿,且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文件。

以上表格请到“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下载”中下载,上交时请务必填写完整(如导师对论文的评语、导师签名等)

 

答辩安排将于近期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更新。


 
编辑: 丽水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教学教务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在线报名
研究生教育
招生信息
联系我们